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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握笔,要上好的狼毫笔。写字,要极好的雪花纸。砚台,要有名的徽墨……但这个是打碎胡二妞的骨头论斤卖,也买不来一角的,为此受了周自荣许多冷眼。
终于,七年过去,周自荣考上了探花郎。他风光无限,骄傲满面地递给她一张纸:“你配不上我,当年娶你是不得已,念在这些年你伺候我的份上,这二百两银子你拿去,回老家吧。”
当年胡二妞嫁给他的时候,因为他家里贫穷,胡二妞的后娘生怕她连累家里,在她出门的时候就跟她一刀两断,她早已经没有了家。这么多年过去,他一根手指头也没碰过她,她连个孩子也没有,他叫她走,走到哪里去?
胡二妞拿着休书和银子,浑浑噩噩地来到河边,一头扎了进去。
她上了年纪,身上又因为常年的过度劳作而病痛缠身,没有家,没有依靠,还是个被休的女人,根本没有活路。周自荣没有叫她去死,却逼得她不得不去死。她死了,他不仅得了清净,更是不沾半点恶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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