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体
第二章
第五十五条规定:“保卫祖国、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。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。”
宪法规定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,但是,我们国家人口众多,由于军队的现代化建设需要,人数不可能过多,所以不可能要求每一个人一定要服兵役,所以形成了自愿参军。通过国家鼓励,和个人爱好等参军方式。
还是因为军队适应现代化需要,所以有一定的要求,不如说年龄的问题,文化程度的;还有在参军的年龄好多人都在上学。所以参军尽管有人喜欢但是也许会放弃,喜欢是一定的,放弃是一种遗憾,没有经历也是一种遗憾,但是从没有人会强制谁必须参军!
可是有的人,即使放弃了,错过了还是回想着的!一但有机会,也许会毫不犹豫的答应!
Loading...
未加载完,尝试【刷新】or【退出阅读模式】or【关闭广告屏蔽】。
尝试更换【Firefox浏览器】or【Edge浏览器】打开多多收藏!
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,可以切换电信、联通、Wifi。
收藏网址:www.haimashu.com
(>人<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