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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采有言,一件事的荒谬,不能成为驳斥它存在的论据。相反,这恰恰是它存在的条件。
时玖玖活了二十多年,历经无数荒唐事,妈妈的丈夫被闺蜜撬走,生父将自己当做狗尾巴草儿,兄长对自己心存不伦之感,诸如此类,在平常人眼里已属瞠目结舌。可最荒谬的,莫过于——作为一个母亲,她竟不知道自己孩子的存在!
此前,时玖玖从未对江煜城有过怨恨,哪怕他一声不吭地离去六年之久。一直以来,于时玖玖而言,等他,是她做过最好的事。甚至,在撞破秘密之前,她都是这么想的。
可现在,不——世间重罪,杀人放火有之,奸|淫掳掠有之,可对于一个女人,一个母亲来说,将她嗷嗷待哺的孩子夺走,便是十恶不赦!纵然他有一千张嘴,一万个理由,她也绝不能理解、不能原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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